合作市贱疲仙境417号 +13594780087 tart@yahoo.com

新闻动态

  • Home
  • 吉林省政府关于土地审批权的进一步授权通知

吉林省政府关于土地审批权的进一步授权通知

2026-10-25 7687

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,旨在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,同时优化营商环境,提升用地审批效率和土地监管。通知主要内容包括:

一、授权和委托事项 1. 省政府将各市(州)政府及梅河口市政府授权审批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的建设用地,允许逐步将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。 2. 市政府应依据分区规划,向省政府报批后,获得审核转用农用地的权力。 3. 各市(州)政府等机构被委托审批耕地和其他土地的征收,特定面积限制内的征收可直接办理,不再单独申请。 4. 对于省政府已批准的土地用途变更,各市(州)等机构亦可进行审批。

二、责任落实 各地区需严格依法行政,维护耕地和农民权益,不得超出授权范围或将审批事项再转委托。此外,各市(州)政府承担因审批引发的法律后果,而省政府对此进行监督。

三、监督管理 省政府将定期检查各地区用地审批工作,发现问题时将进行通报和整改。若出现严重失误,会收回授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。
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此前已经申请的土地审批事项将按原程序处理,之前的相应通知将被废止。

附件中提供吉林省政府有关授权及委托用地审批的实施方案,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,责任明确,监管有效。各市(州)政府、管委会需制定实施方案,确保审批工作规范进行,并依规定进行审查。

发表评论